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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职改字 [2006]1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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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唐山市2006年企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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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唐山市 2006 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已于 7 月 24 日 经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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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 2006 年企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和全市人事工作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 2006 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 66 个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推荐数额 1. 中小学教师申报推荐数额。今年,省决定对中小学教师实行申报数额和申报条件双控制,我市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额分别为 650 和 3500 个(私立学校除外),市已按教师队伍总量、符合晋升高一级教师资格人员情况以及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状况等因素进行了分解下达,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测算,合理分配。对待聘和已聘人员之和已达到核定结构比例限额的,申报推荐数额一般掌握在岗位设置数的 20% 。对县以下高、中级职务空岗较多的中小学,分配申报推荐数额要给予适当倾斜。 2. 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推广研究员、正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推荐数额。我市正高级工程师数额 7 个,农业推广研究员、正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经济师数额各 3 个。侧重于在以上工作领域中做出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大型企业、以及较大事业单位的高级资格人员。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如果推荐人数超出申报数额,由市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量化测评,确定向省推荐人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财政综合部门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申报评审。 三、申报程序、办法 1.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 2003 〕 44 号)组织实施,坚持公开述职、群众评议、考核答辩、量化赋分、综合排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的推荐程序,保证推荐结果公平、公正。 2. 严格掌握申报推荐标准,坚持以业绩为主、综合考核的量化测评方法。对中小学教师各县(市)区可采取模拟教学的方法,通过考试、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择优推荐。 3. 坚持公开、公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申报推荐工作要做到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数额、申报人员情况、推荐结果五公开。申报人员提交的 学历、奖励、业绩等申报材料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单位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认真进行复核,经复核无问题的才能上报。要建立申报评审材料审核责任制,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领导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申报材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 [2003]86 号)严肃处理。 四、中初级资格评委会组建 今年,我市调整组建机械电子、土建交通、轻化工、冶金建材、农业技术、农业工程、艺术群文、图书档案、新闻、教练员、高等学校教师、中专(技校)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等 14 个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其他系列中级资格由市职改办委托省直单位相应评委会代评。初级评委会由县(市)区和市直各系列主管部门负责调整组建,初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要及时向市职改办备案。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并对今年的聘任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1. 聘任管理范围。经费拨付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审批管理。经费拨付形式属收取管理费或省拨经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审核管理,在工资审批之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须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 2. 聘任期限。《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 1-3 年。从 2006 年起,事业单位有期限聘任的聘期规定为 3 年。聘期内一般不补聘。聘期结束,全体人员解聘,重新竞聘上岗。 3. 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实际,以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计算各单位岗位数额,遵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岗位,按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超限额聘任,也不得跨岗聘任或跨专业聘任。要坚持民主程序,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竞聘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岗位数量、上岗条件、竞聘结果必须全方位公示,确保聘任工作公平、公正。 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聘任可不占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①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② 享受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专家待遇者; ③ 享受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待遇者; ④ 近 5 年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称号 者; ⑤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等创新型人才; ⑥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者。 六、几个具体问题 1. 2006 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6 月 30 日 。 2. 关于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有效期问题。根据冀职改办字 [2005]80 号文件规定,从今年起,外语(古汉语)考试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件(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达到省定标准的,当年有效;成绩作为参考的,成绩三年内(当年算起)有效。 2005 年之前取得的合格证书仍按原规定执行。 3. 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单位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4. 对有职业资格要求的系列,要提交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订在申报材料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之后。 5. 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按下列条件掌握: ① 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 6 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 4 年以上。 ②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 6 年以上。 ③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 7 年以上。 6. 原按非公职条件评审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如果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相应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晋升;不符合的,仍按原规定对待。 7. 今年修订完善明年拟执行的有关政策 ① 对高校、中小学、卫生等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修改完善。 ② 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 ③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免考、参考、合格三种不同的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七、时间安排 7 月 31 日 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 2006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 月底前完成申 报推荐工作。 9 月 10 - 14 日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评审材料。 10 月 12 - 20 日报中、初职评审材料。 11 月底前完成中、初职评审。 12 月底前完成批复及事业单位聘任方案审批、总结等项工作。 八、未尽事宜,按照唐职改字 [2005]1 号文件规定办理。 |